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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数字经济促进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1-12-07 10:22:16      点击次数:621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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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
会长单位: 20000 元/5年/届

副会长单位:10000 元/5年/届

理事单位:  5000元/5年/届

会员单位:1000 元/年
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 12月31 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;每年6月30日后入会的,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。

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。

户名:青岛市***会 开户行:*****  帐号:*****
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
1、必要的办公支出;

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
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
4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
四、会费管理
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。

3、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
5、对于无故连续1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。

本办法经 2020 年11 月20日青岛市青岛数字经济促进会第一届第1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 

2020年 11 月 20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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