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17日从司法部获悉,司法部对2022年度报备的2313件法规规章备案审查,其中地方性法规1509件,地方政府规章601件,部门规章203件。经审查,初步确认121件法规规章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问题,均已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处理,切实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。
据悉,审查发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缩减上位法禁止范围、违反行政许可法、违反行政处罚法、违反法定授权、其他违反上位法问题等方面。司法部严格落实党中央“有件必备、有备必审、有错必纠”的要求,对报备的法规规章依法逐件进行了审查。对审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。
司法部官网定期公布备案登记审查的法规规章情况。统计显示,2023年1至6月,司法部收到地方和部门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1368件。经审查,予以备案登记1340件(其中地方性法规830件,地方政府规章405件,国务院部门规章105件),暂缓备案28件。
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加强对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,发挥备案审查“检验器”作用,对推动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,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、从根本上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行职能,推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,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司法部坚决履行法定职责,充分发挥立法监督作用,不断提升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质效,持续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,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精细化水平,以高质量的备案审查推动法规规章的高质量,不断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及时性、系统性、针对性、有效性,推动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,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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